法治网首页>>
人大立法>>地方人大>>
遂昌县人大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浙江人大网发布时间:2021-01-13 08:50:00

原标题:遂昌县人大注重“三个性”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去年,浙江省遂昌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相关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通过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重点审查合法性。要求“一府两院”报送备案审查的文件均附备案报告、说明和文件文本,认真审查文件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既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也审查有无“相抵触”和“不适当”的内容。

二、专门审查适当性。为应对“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新任务,县人大法制(监察司法)工委邀请部分资深律师加入专家咨询组,有效加强备案审查力量。通过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重点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效,推动由法性审查向适当性审查延伸。在审查适当性的过程中,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可予认可,对内容设定不合理、缺乏操作性,在适用过程中容易产生行政争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修正。

三、保障审查一致性。在审查协调性的过程中,要求“一府两院”不同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必须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造成社会公众无所适从。对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向起草单位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要求制定主体间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报请共同上级机关决定,确保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有效的文件相协调。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