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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1月21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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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政协网发布时间:2021-01-07 11:05:17

原标题:定了!北京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1月21日召开

1月5日下午,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讲话。

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靳伟通报了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委员分组讨论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日程》;审议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

吉林讲话说,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各项部署,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更加奋发有为地履职尽责,把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牢牢把握首都发展的深刻内涵和全部要义,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建言资政、凝聚共识,为北京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效途径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要全力做好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各项防控管理措施。要组织好会前界别活动,强化全会前知情明政,精心做好大会发言、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各项准备工作,为全会履职打牢基础。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杨艺文、程红、牛青山、林抚生、陈军、燕瑛,市政协秘书长严力强出席会议。(赖仁杰)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