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人大立法>>
保护好“华北之肾”使“华北明珠”更加璀璨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人民政协网发布时间:2021-01-06 10:17:20

原标题:保护好“华北之肾” 使“华北明珠”更加璀璨

落实省委要求河北省政协组织开展立法协商

“建议在第五十二条‘土壤污染防治’部分增加如下内容:对在役生产地块或停产暂不开发地块,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基础状况调查评价,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监控名录制度,严禁污染扩散至地块边界以外。”2020年12月31日,河北省政协组织座谈会就《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草案)》开展立法协商,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研究员荆继红提出修改意见。

白洋淀是华北平原最大的淡水湿地系统,对维护华北地区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替代作用,被誉为“华北之肾”。把白洋淀生态修复好、保护好,对雄安新区建设至关重要。河北省高度重视,拟出台条例,从制度上对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作出具体规定要求。

为广泛征求意见,省委要求省政协开展立法协商。经过充分准备,省政协组织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党派代表与省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林业林草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一起面对面交流,共商如何完善条例内容。此前,2019年省政协已围绕条例征求意见稿,组织委员开展过书面协商,并反馈意见建议。

除了对条例草案中“土壤污染防治”部分提出修改意见外,荆继红还对“防止水体污染行为”“大气、水、土壤污染协同治理”等内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特别是对“水污染法律责任”第九项,建议“加重处罚力度”。

“第四章‘环境污染治理’内容多为控源、截污的环境污染预防措施,对已污染的区域如何治理说得较少,建议将该章名称改为‘环境污染防治’。”省政协委员、省地矿局地质勘查技术中心主任郜洪强,从10个方面对条例草案提出修改建议。

条例草案第七十一条“河湖长制”中有“成立专门管护队伍”的表述。民盟河北省委会对用“管护”还是“巡护”提出意见,建议在措辞上慎重考虑。

与会政府部门积极回应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党派代表意见建议,表示将认真吸纳,确保条例更加科学规范,为白洋淀生态有效治理和保护发挥积极作用。(高新国)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