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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新老问题依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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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发布时间:2020-12-25 10:59:04

原标题: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报告表明

老问题依然突出 新问题层出不穷

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作的关于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徐绍史说,从检查情况看,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有些法律规定还没有落实到位,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老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新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又层出不穷,立法、普法、用法、执法、司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配套法规制度不健全,影响法律有效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共5章33条,对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列举+兜底”的方式作了概括性规定,涉及市场竞争的诸多领域,还需要健全与之配套的法规制度,保障法律有效实施。检查发现,配套的法规制度没有及时出台,导致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对法律规定的有些概念和原则理解上存在差异,执行中又标准不一;部分地方配套法规制定修订进展迟缓;司法解释尚未及时跟进。

老问题依然突出,新问题层出不穷。各地普遍反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主体间的竞争愈发激烈,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等长期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屡禁不止且违法案件不断增多,随着网络经济快速发展,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线上延伸,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又产生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市场监管执法带来新的挑战,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带来新的冲击。老问题依然多发频发,在互联网场景下花样翻新且风险进一步放大,一些不良商家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更加复杂和隐蔽。新问题隐蔽复杂且层出不穷。随着科技快速发展,借助技术手段,衍生出广告屏蔽、流量劫持、数据杀熟、网络链接、骗取点击、捆绑软件、恶意侵犯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关法律存在交叉重叠,法律适用存在难点堵点。法律适用的协调性不足影响监管。由于权益驱动,对容易监管的一些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部门都愿管,有的甚至抢着管;同时,由于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难度大,相关部门不愿管,经常出现相互推诿现象而造成监管真空。

协调协作机制不健全,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检查中发现,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尚需落实落地,跨区域监管协调难度较大。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有待建立健全,区域监管协作机制建设有较大差距,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有效实施。执法司法认定标准不一,检查中不少基层执法部门反映,查封扣押强制措施的批准权集中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监管部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率,并容易导致证据转移或灭失,成为法律实施中的堵点。(王比学)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