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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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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发布时间:2020-12-25 10:40:59

原标题: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进入二审

突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

12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关于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李飞说,一些常委委员和地方、专家、社会公众建议,在本法的立法宗旨中更加充分地体现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目标任务。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草案相关规定修改为: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

一些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专家建议进一步突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遵循的原则。因此,二审稿规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有的常委委员和部门、专家建议增加节约粮食、反对粮食浪费的内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完善粮食加工、储存、运输标准,推动节粮减损,提高粮食加工出品率和利用率,防止和减少粮食浪费。

另外,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专家建议增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机制的内容。对此,二审稿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歆)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