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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领域财政投入年增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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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治日报发布时间:2020-12-25 10:14:30

原标题:农业农村领域财政资金投入年均增长8.8% 

12月2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作财政农业农村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刘昆指出,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2016至2019年,全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农业农村相关支出6.07万亿元,年均增长8.8%,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刘昆介绍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支持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藏粮于地方面,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同时探索开展农机新产品、农机报废更新、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不断完善补贴政策。藏粮于技方面,支持开展农业科研相关工作,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服务农业能力和水平。

完善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2016年以来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鼓励各省创新方式,提升农民自主保护耕地地力积极性。支持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改革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

多措并举支持生猪稳产保供。2018年将非洲猪瘟纳入强制扑杀补助范围,2019年及时出台生猪良种补贴等一揽子政策措施,2020年进一步扩大生猪临时贷款贴息补助范围。

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提前下达与农业生产相关的转移支付,支持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春耕备耕,重点支持恢复双季稻生产,奠定全年粮食丰收基础。


财政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近年来,中央财政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不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健全财政扶贫政策体系,发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主渠道作用。

优化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式,突出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资金投向更加聚焦和精准。

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文件,将中央14个部门管理的20项涉农资金的配置权完全赋予贫困县,支持其根据脱贫攻坚任务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因地制宜推进脱贫攻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充足的“粮草军需”和政策支撑。

在有关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的有力推动下,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历史性解决。党的十八大以来,832个贫困县已全部脱贫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


支持农村改革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刘昆说,中央财政大力支持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着力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持续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村级组织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2016年起,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组织开展扶持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经济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支持地方科学利用乡村资源环境条件,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支持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依托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支持开展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行动,提升移民村建设和治理水平。(张红兵)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