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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区人大实践财政指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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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12-24 15:55:09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大常委会“指定监督”,借力相关监管职能和监管力量,每年有重点地选取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进行重大项目稽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调查,专题听取监督结果报告,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责成整改落实。经过实践,已将“指定监督”写入《杭州市萧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监督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深入部门、镇街、平台、企业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事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紧迫性问题,主动了解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在此基础上精心拟定“指定监督”项目计划,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办实施。

二是发挥专家作用。要求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在实施项目稽查、绩效评价和审计调查过程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专家参与其中,并且做到一线工地必到,台账资料必查,补助对象必访,意见建议必听。三个部门都组建各自的专家咨询库,部分项目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第三方机构一并参与,有效地提高了项目督查的工作质量。

三是加强跟踪督查。在“指定监督”实施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相关部门工作的进展情况实行动态跟踪检查,遇到阻力事项及时跟进协调,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政府及相关单位做到即时整改、边查边改。“指定监督”任务完成后,常委会专题听取各责任单位提交的监督结果报告,审议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跟踪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是注重结果运用。要求各责任单位客观分析财政专项支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度建设不够健全的督促政府及时研究完善,预算安排不够合理的责成财政部门及时调整,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通报相关部门进行问责处理。还要求政府把“指定监督”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支出和审计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