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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明年1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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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12-14 10:31:28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情况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由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让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内涵,促进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高贯彻条例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履行职责,推进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12月11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机关一级巡视员黄学群主持发布会。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介绍制定条例的有关情况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何焱介绍条例贯彻和实施安排,广东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诚宽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