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明年1月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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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的有关情况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的有关情况。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让社会各界更好了解条例修订的背景,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促使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推动我省湿地保护工作依法有序开展,12月9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机关一级巡视员黄学群主持发布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巡视员张伟坚介绍条例修改背景和过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介绍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林业局局长陈俊光介绍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现状和贯彻落实条例意见,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王祖华,省水利厅副厅长刘中春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张红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