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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把好方向盘当好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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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发布时间:2020-12-01 09:57:09

原标题:立法法施行20年,听地方立法者讲述立法故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宣传,通过设立法工委发言人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外发声,讲好立法故事,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体现立法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植根人民的价值追求。

今年是立法法颁布实施20周年和修改完善并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5周年。11月19日至20日召开的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邀请6位省级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介绍当地贯彻实施立法法的情况。

“一个好的立法故事胜过许多文章,令人记忆深刻,影响深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指出,组织这次集体采访,有利于讲好立法故事,展示地方立法的成就和立法队伍的风采,彰显地方立法在促进地方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


把好方向盘当好主力军

在很多人看来,“新官必须理旧账”这是句俗语。因此,当这句话被黑龙江省人大率先写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时,曾一度引发质疑,“新官必须理旧账”不是法言法语,怎么能写进地方性法规?

“什么是法言法语?老百姓能够听得懂的就是法言法语,确实管用的就是法言法语。”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时鹏远如是说。

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努力找准立法问题,解决主要矛盾,破解现实难题,发挥立法化解改革风险,推动改革深化的作用,为实现从“制度力量”到“实践力量”的递进而不懈努力。

谈及修改后的立法法实施后黑龙江地方立法工作的变化,时鹏远认为,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人大的主导作用在实践中得以充分发挥。从专修法条到制度设计,人大已经成为立法工作的真正主力军。

“什么叫人大发挥主导作用?我们体会,就是在立法工作中,人大必须把自己的意见倾注其中,要在特色中体现科学之法、有效之法、众意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牵动和保障作用。”时鹏远仍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例,在制定该条例的过程中,一方面,人大将扎实可靠的立法调研作为打造高质量地方立法的基础。2018年8月,一次调研就用了5天时间,行程1200余公里,实地踏查7家企业,召开6次座谈会,梳理各类意见建议365条、整理文字材料4万余字。另一方面,在立法过程中,立法机关十分注重在制度建设上加以主导。比如,在该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对于用人单位为退休返聘人员和兼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各方意见分歧较大。为此,法工委同省司法厅、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反复研究,并及时上报省委同意后,在该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受聘用的退休人员和已经由原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兼职人员的劳务报酬,不得计入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数。”

“这种‘坚持己见’,正是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主导作用。”时鹏远说。

“我们要把老百姓看得懂、看得明白的话当做法言法语。而老百姓看得懂、看得明白的话,就是法言法语。”时鹏远举例说,在重新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时,创设性地将当时全国很多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的“护理假”改为“陪护假”,并规定独生子女享有全国最长的20天陪护假。一字之差,更充分体现中华文化的传统孝道,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朱宁宁)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