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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做足立法保障改革发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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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发布时间:2020-12-01 09:57:09

原标题:立法法施行20年,听地方立法者讲述立法故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宣传,通过设立法工委发言人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外发声,讲好立法故事,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体现立法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植根人民的价值追求。

今年是立法法颁布实施20周年和修改完善并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5周年。11月19日至20日召开的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邀请6位省级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介绍当地贯彻实施立法法的情况。

“一个好的立法故事胜过许多文章,令人记忆深刻,影响深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指出,组织这次集体采访,有利于讲好立法故事,展示地方立法的成就和立法队伍的风采,彰显地方立法在促进地方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


做足立法保障改革发展这篇文章 

曾几何时,有这样一个说法:中国一半的灯火都是山西煤炭点亮的。作为全国能源基地,山西省为国家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但是也因此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产业结构单一,转型发展任务十分艰巨。

2010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赋予山西先行先试的改革试验权。山西省由此走上了综改的“金光大道”,开始在高质量发展方面蹚出一条新路。

实现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是立法法2015年修改的重点之一。面对全省转型发展的磅礴态势,山西省人大紧跟省委决策部署,结合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先后开展了五轮大规模调研,围绕转型综改构建立法的四梁八柱。

山西转型发展蹚新路,是一条攻坚克难的探索之路。立法服务转型任务既多又重、既新又急。

“我们深刻认识到,转型综改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立法破解;一些不同主张和利益关系,迫切需要立法协调;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堵点难点问题,迫切需要立法回应。”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汾湘介绍说,为了使立法更加精准地服务转型综改,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逐步形成了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为统领,“优化环境、激发活力”和“促进创新、转换动能”两个方面齐发力的转型综改立法思路,打出了一套“1+X”组合拳。

这套组合拳中的“1”,就是《山西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条例由省人大自主起草,于今年5月三审通过。以此为基础,在立法优化环境、激发活力方面,完成了开发区立法“三部曲”:2017年作出关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2018年作出关于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推广授权经验的决定。随后启动开发区条例立法,于2019年省人大会议通过。“两决定一条例”的出台有效保障了开发区有权办事。在立法促进创新、转换动能方面,重新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制定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今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继续以法治方式推动“放管服”改革往深里走,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机关运行保障条例。

截至目前,山西省转型综改立法涉及的法规项目共28件,已通过16件,其中省人大会议通过两件,正在审议的有4件,正在调研的有8件。

总结立法实践,蔡汾湘认为,要以高质量创制性立法保障促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在立法权限上决不能“踩红线”,在立法指导思想上要吃透改革精神,在立法过程中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在立法方式上要坚持问计于民、问计于实践。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探索改进,立改废并举,在本届基本建立起与省委2025年转型出雏形目标相适应的法规制度,尽到人大常委会在转型综改事业中的历史责任。”蔡汾湘说。(朱宁宁)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