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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拒绝“舌尖上的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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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11-05 17:05:29

己亥末,庚子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疫情暴发,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全社会广泛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要完善相关立法、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一些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通过多种途径呼吁全面禁食野生动物。

一场生死攸关的较量,以法治力量打赢疫情阻击战,人大责无旁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及时通过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依法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同时,将修订我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这是人大应急立法主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实践。随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就野生动物保护法、省实施办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这是今年开展的首个执法检查,“严实、细密、全面、及时”,关键词言简意赅;“全覆盖检查、全过程规制、全流程贯通、全方位联动”,亮点纷呈求实效。

湖北是全国重要的候鸟迁徙通道和野生动物栖息地。近年来,我省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着力禁止乱捕滥猎、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行为,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倾情为野生动物创造和谐美好乐园,成效显著。但还存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深度广度不够、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先贤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自然”,“自然”即客观规律。任何违背自然规律的行为,终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鹰击长空,鱼翔浅底”,野生动物本应“万类霜天竞自由”,不应成为人类“舌尖上的美味”,滥食野生动物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容易引发疫病传染。让人痛心疾首的是,滥捕滥食“野味”现象屡禁不绝,“后人哀之而不鉴之”。究其原因,除了“吃野味进补”等错误观念作祟外,法制不完善、执法不严格、监管乏力等也是重要因素。

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在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方面有更深刻的反思、更切实的行动。“管住嘴”,必正其心,在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上来一场革命,铸牢公民生态文明理念的新风尚。同时,及时“补缺”,用法治革除吃“野味”的陋习,向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说“不”,倡导“舌尖上的文明”。进一步夯实立法基础,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规范体系。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进程正在提速,为从源头上消除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筑牢法制屏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通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确保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统一正确有效施行。

同一片蓝天,同一个地球,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让我们携手同行吧。(楚汀)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