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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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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发布时间:2020-11-03 11:22:15

原标题: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 

形成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合力 

10月26日至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黑龙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指出,依法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格局的情况,是此次检查的一大重点。

27日上午,检查组听取了黑龙江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情况汇报。有关负责人在向检查组作情况汇报时建议,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形成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合力。

黑龙江省副省长程志明说,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黑龙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公平竞争审查三级政府全覆盖,发改、工信、公安、商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预防和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程志明建议,在国家层面尽快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推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更好地开展。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议,司法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协同配合,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之间的有效衔接。统一执法和裁判尺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有关部门之间应就执法及司法案件动态、突发舆情等各类信息即时沟通联络,共同研判应对,形成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合力,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建议,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定期沟通、专人负责,在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努力实现案件线索“无死角”,权益保护“零距离”,为营造公平竞争法治化市场环境作出贡献。

黑龙江省公安厅建议,加强机制创新,努力实现协作机制新提升。创新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检法机关协作配合,深化与行政部门、重点企业和公安机关多警种的协作配合,凝聚执法工作合力,更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