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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敬华:走进民情联络室 民法典宣讲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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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10-22 14:33:07

原标题:走进民情联络室 民法典宣讲给你听

高空抛物坠物谁该担责?小区物业是否有责任?找不到侵权责任人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出了答案,但如何让群众知晓呢?近日,渝中区人大代表岳敬华与邹容路社区居民围坐在一起,面对面为他们宣讲了《民法典》。

作为一名来自律师界的区人大代表,岳敬华很关注普法宣传方面的工作,得知所在辖区要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她第一个报了名,当起了志愿者。

岳敬华事先做了很多功课,围绕选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例如婚姻问题、物业矛盾纠纷等问题,逐一对应民法典进行详尽解析,并整理打印成册。

一到邹容路社区民情联络室,她就为群众送上小册子,与大家交流起来。

“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应属业主共有。”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指导全区民情联络室规范化建设,78个社区陆续挂起了民情联络室的牌子,设置了活动用的会议室。借助这些阵地,区人大代表可以通过定期接待、进社区走访等形式和选民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

“截至目前,我们社区民情联络室已开展两场普法宣传活动。”邹容路社区党委书记王露霞表示,对口联系社区的岳敬华和区人大代表陈凤英,都先后到民情联络室为大家普法、答疑解惑。(李雪念 唐成林)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