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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就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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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10-19 10:20:00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1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询问。

今年7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一些地方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的监管不严,个别地方禁止生产区域仍然种植农作物。农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成熟度低,修复成本过高。针对这一问题,农业农村部负责人作了应询。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总的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在有序推进,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上半年,主要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达到97.5%。但是土壤污染成因复杂,持续时间长,隐蔽性强,治理难度大,是一项必须久久为功、持续推进的长期任务。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认真抓好这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逐项对账销号。划定特定的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引导重污染耕地退出食用农产品生产,因地制宜改种牧草、棉花、桑麻、花卉、苗木等。继续实施农业绿色发展的系列行动,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模式,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遏制面源污染。

针对目前存在的土地污染防治技术不够、成套技术装备以及治理方法等方面还满足不了防治需求的问题,科技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应询。

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攻关。抓好已有技术和产品的集成示范,并在“十四五”持续部署相关研发任务,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对接,共同推动技术成果产出和标准更新制定。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观测系统和科技系统创新平台建设。做好土壤环境相关的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多区域多要素观测网络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布局,加强能力建设。

财政部部长刘昆:支持地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通过试点项目的实施,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和模式得以应用和推广。目前,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分配给地方,项目承担单位可以积极向所在省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支持。

土壤污染修复的权责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关注,土壤污染有滞后性,当发现污染的时候,之前造成污染的企业已经搬走或关闭,难以再找到企业负责人追责,或者企业已无资金力量进行修复,这就形成了“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恶性循环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生态环境部负责同志进行了应询。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我们这些年来和银保监会一直在研究推动怎么样出台一个办法,也就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实际上这项工作的试点,2015年我们就已经开始了,许多地方也在一些高风险行业,比如涉重金属、石化、危险废物处置这些领域开展企业的环责险的投保,国内许多保险公司也参与了这项工作。下一步按照常委会意见,会同银保监会进一步推动我们目前正在做的这项制度的出台。

近年来,有不少城市结合无废城市试点,加快推进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一些环境责任险的制度建设,也取得很好的进展。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这项工作怎么样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到污染防治,还得依靠市场机制,政府做好引导,市场机制还是主要的。另外,中央政府特别是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以后,我们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6个部委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鼓励地方用这个资金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到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各个地方也正在积极开展试点。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