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召开议案办理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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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国人大环资委召开青海代表团议案办理座谈会
10月14日上午,全国人大环资委召开青海代表团议案办理座谈会,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青海代表团关于制定高原地区绿色发展促进法的议案的办理情况。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洪尧主持会议并介绍议案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介绍议案情况,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晓武,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程立峰,全国人大代表张永利参加座谈。
王洪尧说,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云贵高原、黄土高原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环境功能,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基本屏障。推动高原地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改善高原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解决区域发展不协调、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青海代表团连续两年提出相关议案,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整体系统推动高原地区绿色发展,与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高度契合,是立法理念的创新和突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王洪尧说,全国人大环资委对青海代表团议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今年就议案内容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委员会也组织进行了深入研究。政府相关部门研究认为,绿色发展涉及到农业、牧业、渔业、林草业、土地、水、能源等多方面,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农业法、畜牧法、森林法、草原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制定高原地区绿色发展促进法应纳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局中统筹考虑,处理好与现行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明确创新性要求,加强立法前期调研论证,进一步明确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建议根据不同高原地区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全国人大环资委研究认为,目前,长江保护法和正在研究论证的黄河保护相关立法将推动相关区域绿色发展列为重要内容,列入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国土空间规划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和国家公园法等相关立法也涉及高原地区生态保护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国家也正在制定“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高原绿色发展促进法,需要与正在制定的法律和政策相衔接统一,根据法律、政策和规划情况进一步补充调整,系统性、整体性推进高原地区绿色发展立法。王洪尧表示,全国人大环资委将继续做好立法协调和推进工作,与青海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对制定法律进行研究论证,为下一步相关法律的制定奠定基础。特别是在法律没有形成之前,积极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给西部以及高原地区绿色发展从政策层面以倾斜支持。
责任编辑:张红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