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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立法约束餐饮浪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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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9-28 13:50:25

●不得违法食用野生动物

●不得强行劝酒、大声喧哗

●聚餐时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9月27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重庆日报记者了解到,草案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风尚方面细化了行为规范,提倡使用公筷、节约粮食、合理用餐。这意味着,重庆将以地方立法形式约束餐饮浪费行为,推动形成节约粮食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7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首次审议了该条例草案,审议中,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要求,应当进一步强化节约用餐的相关规定,培养节约习惯。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该意见,在二次审议稿第十八条中细化了国家机关、学校、餐饮行业协会、餐饮经营者、个人在节约用餐方面的行为规范。

草案提出,在文明用餐,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社会风尚方面,应当遵守8个方面的行为规范:不得违法食用野生动物;讲究餐桌礼仪,不得强行劝酒、大声喧哗;聚餐时,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国家机关、学校应当带头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机制,优化供餐方式,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坚决制止浪费行为;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餐饮经营者节约粮食;餐饮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粮食、杜绝浪费等标识,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个人应当节约粮食、合理用餐,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其他文明用餐,防止餐饮浪费的行为规范。(颜若雯)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