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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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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9-28 13:26:21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李伟讲话

9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讲话。

上午的会议采用现场出席和网络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并全程网络直播。

下午的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新修订的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新修订的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北京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调整全市第十二届村委会和第十一届居委会选举时间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由北京市政府、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请的任免议案,卢映川任北京市副市长。

李伟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本市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条例总结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和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体制机制,对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作了全面规范,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首都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几部法规的配套文件,加强解读宣传,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法规全面有效施行。

李伟说,当前疫情防控风险仍然存在,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快立法进程,扎实推进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会后,清华大学教授边兰春应邀就“千年古都菁华,东方人居画卷——首都核心区建设与老城整体保护思考”作专题讲座。

北京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庞丽娟、闫傲霜、李颖津、张清、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

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陈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崔述强,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高枝)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