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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短板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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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发布时间:2020-09-23 09:35:00

原标题:现代化技术应用欠缺科技支撑不够有力 

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短板亟待解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眼下,人们获取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方式和偏好发生了较大变化。

为充分利用数字和网络技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统筹规划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库,实现基层网络服务共建共享。国家支持开发数字文化产品,推动利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卫星网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数字化和网络建设,提高数字化和网络服务能力。

那么,法律的这一规定执行得怎样?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建设和服务情况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

“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青海省图书馆的中心机房,这是全省各级图书馆数字资源中心,汇集了全省的数字资源。”9月16日,检查组来到了青海省图书馆。

走进宽敞的数字图书馆,墙上贴有二维码,读者直接扫码就可以将一些公共文化数字化资源带回家。现在全馆每天有约3000名读者点击进来,使用时间人均四五个小时。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青海省图书馆除与国家图书馆资源联通外,还在全省构建了四级网络服务平台,并实现省内17个县级图书馆互联互通,同时在187个乡镇进行了提档升级建设。此外,还建设了22个数字文化驿站,并相继建成了青海省三江源多媒体数据库和红色历史数据库。“有了这些数据库,我们就可以更好地去服务读者,服务群众。”该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馆已经开展了300多期读者活动,一些数字阅读的活动得到了读者的认可。

随后,检查组又来到了青海省文化馆。该馆一楼的电子阅览室内配备有50台云终端电脑,常年为群众免费开放。三楼占地面积为96平方米的开放区域打造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数字互动体验区,在这里,体验者可以参与无墨绘画、舞蹈互动、触屏浏览地方特色等多种互动项目,实现自助体验式服务。

据悉,自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施行以来,青海省稳步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结合“数字青海”“公共文旅云平台”等重大信息工程建设,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等文化工程,依托省图书馆、文化馆初步建成公共文化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1个省级中心、43个县级中心、358个乡镇基层服务点和4169个行政村基层服务点。

但与此同时,检查组也发现,在青海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许多新技术、新手段尚未得到较好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力度不够。比如,在一些基层乡镇文化综合服务站,尽管电脑、数字阅读器等电子设备硬件设施配备齐全,但是应用上却差强人意。有的电脑并未联网,有的网页链接点不开或者点开以后是空白。这些现象表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三十三条的实施还刚刚起步,差距比较大,需要加快推进。

“从今年开始,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资金由项目申报改为因素分配法后,对像青海这样的人口小省、文化馆图书馆机构数量少的省份影响较大,青海补助资金较之上年度减少了近一半。”青海省政府建议国家充分考虑青海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 (朱宁宁)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