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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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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9-21 10:46:38

原标题:曲福田在南京泰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和加强公共卫生领域法治保障调研

9月16至18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率调研组赴南京、泰州,就《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听取意见建议,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就加强公共卫生领域法治保障开展调研。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参加南京调研活动。

调研组在南京市江宁区、泰州市姜堰区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监委、法院、检察院、财政、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公益组织代表等对检察公益诉讼决定(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和建议;在泰州市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座谈会,听取常州、南通、盐城、扬州、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相关情况汇报和建议。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长江防洪堤坝生态修复点、泰州市姜堰区小杨村溱湖大河55号桥生态修复点、小顷河生态示范基地和靖江市长江水源保护区,走访了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曲福田充分肯定了南京、泰州两地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所作的探索和取得的成绩,并指出,做好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地方立法的重要意义,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诉讼制度,作出这个决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是聚焦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总结实践经验,将我省检察公益诉讼中形成的成熟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的需要。要把握好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中处分权的行使、公益损害赔偿金的设立与使用等核心条款的制度设计。下一步,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要会同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省检察院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既要遵循立法规律,又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

曲福田指出,目前我国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前所未有。在这关键节点,高质量编制好我省“十四五”规划对于在严峻形势之下化危为机、开创新局,实现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稳定健康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加强公共卫生领域法治保障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迫切需要。法制委法工委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调研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加强与省人大相关专工委、省级机关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与市县人大的上下联系,立足江苏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实际情况和立法修法的特殊要求,聚焦重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建议,最终形成一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江苏省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王腊生、夏正芳,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蒋永良,南京市、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龙翔、杨杰、张一新、邹祥凤等分别参加相关活动。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