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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筷公勺服务规范》9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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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9-18 09:00:00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指导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省标准化协会起草发布了《公筷公勺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团体标准,推动公筷公勺使用标准化、规范化。《规范》将于9月20日开始实施。使用公筷公勺分餐,既可以促成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更能为打包剩饭菜、进一步节约粮食提供便利。自去年年底以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卫健委、省文明办在全省开展“公筷行动”,引导人们在合餐时使用公筷公勺取餐。此次发布的《规范》适用于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聚餐使用公筷公勺服务要求,除规定了公筷公勺在配置、使用、消毒卫生、宣传推广、管理、推广考核等方面的要求外,还为公筷公勺的不同配备形式设计了相应图示,提供了公筷公勺参考提示牌卡和宣传标语。

《规范》提出,在配置要求方面,公筷、公勺材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款式或颜色、大小明显不同于自用筷、自用勺。在符合安全要求下,有条件的单位宜于公筷粗端印(烫)醒目的“公筷”标识字样,宜于勺柄处印(烫)醒目的“公勺”标识字样。

大型或高档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应为每道菜品摆放一公筷(或一公勺),同时还应实行“双筷双勺”(即为每位用餐者同时配备一副公用筷勺和一副自用筷勺)。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应为每道菜品摆放一公筷(或一公勺),也可根据就餐人数摆放相应数量的公筷公勺。火锅店、烧烤店或须在餐桌上熟制菜品的餐饮单位,还应提供与自用筷、普通公筷相区分的生料专用公筷。自助餐厅或由用餐者自行取食的餐厅,应为每道菜品摆放一公筷(或一公勺)。用餐者有需求时,应为其提供公筷公勺。

公筷应摆放在自用筷右侧或菜品右侧;公勺应与公筷摆放在一起或摆放在菜品盛器内。公筷公勺摆放在专用的筷(勺)架上,手抓(握)端朝使用者。公筷公勺应在就餐前半小时之内或与上菜品时同时摆放。备餐台应设置公筷公勺专用存放区域,并张贴相应标识,方便用餐者识别取用。  餐饮服务单位应引导用餐者使用公筷公勺做到举止文明,每次使用公筷公勺后应放回原处,并做到轻拿轻放。用餐者如误将公筷公勺作为自用筷勺使用,或用餐者将自用公筷公勺放在公用骨碟上,服务人员应及时更换。若用餐者提出分餐要求,服务人员应重新使用干净的公筷公勺进行分餐。食品打包应重新使用干净的公筷公勺。遇有特殊口味菜品要及时更换自用公筷公勺。

用餐结束后应按要求对公筷公勺进行清洗消毒。公筷公勺与自用筷勺应分开存放并保持清洁卫生。公筷公勺容器或套袋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各相关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公筷公勺推广宣传,倡导健康文明就餐理念。在每张餐桌上摆放文明用餐、倡导使用公筷公勺的提示牌卡。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就餐醒目处张贴提倡使用公筷公勺的宣传标语或宣传图,有条件的可利用电视、电子屏等循环播放进行宣传。用餐前,服务人员应主动宣传和引导顾客使用公筷公勺,介绍公筷公勺的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用餐过程应随时提示使用公筷公勺。

餐饮服务单位应将公筷公勺配置纳入日常备餐流程、摆台标准、出餐流程、上菜流程、引导流程与洗消流程等,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应明确负责公筷公勺相关岗位的基本职责,加强员工日常专题实操培训;应就公筷公勺配置要求和使用要求等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宜建立相应台账制度,记录公筷公勺清洗、消毒、使用情况。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应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推行使用公筷公勺,推动卫生、文明就餐行动开展。加强行业自律,应将公筷公勺使用情况列入餐饮服务单位评比标准中。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