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人大立法>>立法声音>>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野生动物保护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 法治日报发布时间:2020-08-18 17:19:37

原标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野生动物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 

保护野生动物,关系到我国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了相关制度措施。时隔3个多月,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执法检查。

8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在同日进行的分组审议中,委员们认为,报告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的工作思路,也体现了地方的实践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与此同时,围绕报告的具体内容,结合目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实际工作情况,委员们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多方面的意见。


抓紧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

修法,已经迫在眉睫。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野生动物保护法与传染病防治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衔接不够,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缺乏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的理念和制度设计。

审议中,多位委员强调应尽快着力解决野生动物保护法立法滞后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明确相关职责规定,做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

“下一步,应尽快督促相关部门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系统性修改,着手制定系统完整的、跟上国际形势和我国现实形势需求、更加严格合理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孙建国委员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是系统工程,矛盾交织、利弊难以权衡,同时在具体执行上又非常复杂,这就更加需要修改完善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完善制度体制,让法律更具有操作性、规范性和约束性。

周洪宇委员建议将野生动物保护法更名为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法。“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只用了一章篇幅讲管理,内容少,讲得不全、不深、不透。从现实看,保护和管理两方面都不可或缺,而且在当前,管理是更重要、更紧迫的任务。”


加强对地方立法的指导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中提到目前31个省级行政区已经结合当地实际分别制定了地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或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一些委员认为,下一步要统筹好国家与地方立法的关系。

“现在各地的禁令尺度不一样,各地情况也是不一样的,应当在禁养禁食范围、处罚力度、禁食标准方面进行统筹协调,避免差距太大。”吕薇委员认为,地方扩大禁养、禁食范围应有科学依据,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应加强对地方立法的指导。

王毅委员建议针对地方相关法规内容和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对实施性、创新性条款进行分类比较,以便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提供有益的借鉴。此外,针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达成立法共识的一些重点热点问题,开展重点研究,为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在相关立法中考虑野生动物保护诉求提供支撑。

“在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对有些未列入遗产目录但是长期人工饲养、对人体健康没有危害的动物以及部分非食用野生动物的管理问题,可授权地方来进行规范。”鉴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难以用一种模式或制度覆盖,李飞跃委员建议为地方立法留出必要空间。


强化基层执法力量

执法和司法力量严重不足,是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面临的一个难题。实践中,涉及野生动物交易等违法犯罪方式隐蔽,打击难度大。审议中,一些委员们将关注点放在了执法队伍建设上。

矫勇委员是执法检查组成员之一。“我们发现,到了县一级,一半没有林草局,到了乡镇一级,基本上就没有专门机构了。基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人员的力量非常薄弱,任务又非常重,大家反映强烈。”他建议加强基层野生动物保护力量的支持力度。

原隶属于林业部的森林公安转隶以后,林业执法力量如何加强成为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基层林业执法力量面临严峻的考验。李飞跃建议森林公安即使转隶之后还是应该继续作为野生动物保护和林业执法的主要力量。“执法队伍应保持完整性,要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并健全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动执法机制”。

不少地方反映,野生动物管理缺乏专业人才,特别是边远山区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人员严重缺乏。鉴于此,谢广祥委员建议加强对野生动物管理人员的支持,大力培养、培训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同时,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专门机构,壮大执法队伍,大力培养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加强基层林草部门、自然保护区等单位管理能力建设,在工作力量和经费、专业人才培养、科技管护手段投入等方面提供保障。”李锐委员说。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需要全社会参与。此次执法检查组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了专项答题。据统计,截至7月6日,约有2756万人次参与学习强国专项答题。分组审议中,有不少委员建议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人民群众移风易俗,养成科学的生活方式。

“哪些野生动物能吃、哪些不能吃、哪些行为属于滥食野生动物,大家还分辨不太清楚。对如何履行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以及举报、控告违法行为的权利,也有些不太清楚。”杜黎明委员建议要加强对公众的引导。

李锐建议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突出日常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手段。此外,还要加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运用法律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能力。

“要加强普法宣传及舆论引导,把政策考虑和对相关补偿办法讲清楚,落到位。”程立峰委员强调要加强政策解读,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

罗毅委员认为应广泛动员号召各类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团体、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用好各种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滥食野生动物行为。(朱宁宁)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