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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科技创新全力补齐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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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发布时间:2020-08-18 17:16:50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 

强化科技创新全力补齐短板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作为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本制度遵循,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水平。

6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8月10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在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列出的数据翔实,客观地展示出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紧扣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分析比较深入,提出的意见建议十分务实。

与会人员同时建议,要有针对性地解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这一突出短板,加大对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加快实现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加大国家支持农机研发和制造力度

报告指出,农机行业整体研发能力较弱,核心技术有待突破,关键零部件依靠进口,基础材料和配套机具质量不过关,成为影响农机化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制约。

对于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这一突出短板,徐辉委员感触颇深,“调查发现,农民为什么要买美国、日本的农机,是因为人家用500小时才坏,我们自己的两三百小时就坏了,根本问题在于我们的创新能力不足,产品质量不高,我们在这方面研发不足,这个问题一定要下大力气解决”。

多位委员建议,进一步强化农机科技创新驱动,贯彻落实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相关规定,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不断夯实农机科技创新基础。

许为钢委员认为,按照“领跑、并跑、跟跑”的说法,整体上来看,我国在农业机械的装备方面主要是“跟跑”的状态。要实现从“跟跑”到“并跑”甚至“领跑”,不仅要靠农业内部的农业机械创新力量来提高农业机械制造装备水平,还要把相关的机械制造专业调动起来搞联合攻关,共同投身到农业机械的研发制造上来。

孙其信委员指出,目前农机创新动力不足,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仿冒造假的现象十分普遍。解决这一问题,应把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制度和效果统筹起来,加以全面推进,只有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采取更大力度,才能保证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效保障我国的产业安全和产业竞争力。否则的话,农机装备的创新可能会严重滞后于产业需求。

杜德印委员说,目前生产农业机械的企业在减少,利润也在下降。我国农业生产情况非常复杂,从南到北差异性很大,地貌多样,地形复杂,地块分散,而且作物的品种、耕种收作业环节也很多,对农业机械的需求多种多样。这就使得农业机械的研发和制造不能仅靠市场配置资源,还必须有政府的强有力组织和支持。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对此有相关规定,但实际上下力气不够、花的钱不够。下一步,要由国家统一布局、统一安排、统一组织,加大支持农机研发和制造的力度。


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

报告指出,西南丘陵山区农机作业基础条件亟待改善,受山岭林地分隔,丘陵山区地块零散,“巴掌大”“插花田”随处可见,地块不规则且坡陡坎高,开展集中连片农机作业存在较大困难。作物品种、栽培方式与农机装备不配套、农机作业信息化管理手段不足、机耕道路建设滞后、农机机库机棚用地政策难落实是各地各部门的普遍反映。

一些委员指出,要特别加大丘陵山区小型农业机械的研究支持力度,补上“无机可选”这个短板。

李钺锋委员在调研中了解到,从面上总量看已有较大增长,而从需求匹配程度看,农机装备的有效供给仍然不足,不能完全满足丘陵、山区地形条件下的农业生产需要。由于自然条件限制,许多地方机耕道路缺乏,农机“下田难”“作业难”,并且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种类多,存在“无机可用”“无机好用”等问题。

李钺锋建议,加快薄弱环节和地区适用农机推广应用,进一步扶持丘陵山区改善农机化作业基础条件,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扶持丘陵山区研发适用中小型农机装备,不断提高丘陵山区农机应用水平。

杜黎明委员建议,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设立全国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财政专项资金,国家相关部委畅通农田宜机化改造新增耕地的技术审查、数量认定和政策兑现渠道,建立农田宜机化改造新增耕地指标跨行政区域交易机制。

杜黎明还建议,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增加丘陵山区各省区市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机具的数量,提高补贴资金使用额度,将更多先进适用的新型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让农民受益

报告显示,从检查情况看,一些地方反映当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逐年减少,与农民的实际购机需求相比出现一定缺口,一些地方则反映目前传统农机已趋于饱和、产出效益下降,农民购机意愿在降低,这反映出当前补贴机具机型供给还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生产实际需求,落实农机化促进法第二十七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精准度仍有待提升。

一些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提高农民获得感。

李锐委员建议,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聚焦优势产业、科学制定方案,优化工作方法、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奶牛、肉牛、肉羊、生猪等畜产品生产发展和特色产业发展,将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果树修剪、果蔬轨道运输机等机具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李家洋委员说,农业机械化水平是一个国家农业水平与农产品竞争力的决定性要素,是我们国家保持繁荣稳定与长治久安的基础。只有实现高水平的农业机械化,才能保证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高效性、安全性。

李家洋建议,参照农机具购置的财政补贴政策,对研发创造等新的节能、高效、实用的先进农机具产品给予奖励和补助,促进加快这个过程。同时,加强对设施农业特别是都市农业的支持,设施农业和都市农业的生产力比我们现在田间种植方式高很多,可以节约大量的土地,而且产品质量更高更安全。希望有关部门加强设施农业的研发、建设投资和产业布局。

王宪魁委员说,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机扶持政策。总体上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农机购置补贴结构进行适度调整,提倡质优高效、绿色环保的导向,向小型、多样、智能农机,畜牧业和山区半山区、林果业、食用菌类专用机具,农产品加工以及农机库棚等配套设施等方面适度倾斜。国家补贴政策应向量化到农民股份中补,让农民享受到农机补贴。合理优化老旧农机报废办法,激活和释放农机更新升级活力。 (蒲晓磊)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