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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大审议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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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8-03 16:40:48

原标题:多维发力 共同治污

7月30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新修订的《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审议通过,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从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到全市人大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再到修订《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动真格、想办法,持续监督见实效,为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提供保障。

“希望从严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通过立法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9月,重庆市人大城环委召开座谈会,就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听取部分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

除多次召开座谈会外,此次立法还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了相关方面意见。同时,结合今年市人大上下联动开展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向各个区县(自治县)进一步征求意见等。

在推动立法前期,市人大常委会在体现本地特色基础上,吸纳相关省市立法经验,并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采取了一系列“接地气”的调研、监督模式。(陈越 黄振胜 曾珠 成鑫)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重庆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屠锐在审议《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时发言。记者 杨波 摄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