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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修改要积极回应网络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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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20-07-28 13:36:59

原标题:网络平台仍是专利侵权重灾区代表建议 

专利法修改要积极回应网络侵权问题 

经过近8年的诉讼,小i机器人与Siri的专利权之争终于有了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宣告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小i机器人专利权有效,推翻了之前二审关于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提出的专利无效申请裁定。

这一事件让正在征求意见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变得更受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二级研究员马一德注意到,由于涉及科学技术的应用、成果的转化和专利技术等内容,这次专利法修改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尤其引起海外高科技企业、发达国家法官和学者的高度关注。

“专利法修改应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来讨论法律修改问题。既要注重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这方面的需求,也要考虑到国际竞争格局必然导致的压力。在此基础上,法律修改要对网络侵权等热点问题作出回应。”马一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明确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网络平台正成为侵权者销售假冒伪劣侵权产品的一个新途径,给专利保护带来了新挑战。”2014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专利法执法检查报告曾指出。

近年来,尽管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行为,但网络平台依然是专利侵权的“重灾区”。为解决这一问题,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一审稿新增规定,明确了网络服务者的相关责任。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一审稿第七十一条规定: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侵权的决定,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侵权产品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侵权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对假冒专利作出责令改正的决定后,可以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假冒专利产品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但是,这一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中被删除。对于这一修改,一些委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时提出了不同意见。

江小涓委员说,现在侵权大部分都发生在网络上,虽然网络平台自己处理了绝大部分,但还是有许多新问题需要法律规范。专利法修改后,如果看不到网络侵权这个最具时代性的问题是如何被重视和解决的,就会引起质疑。


除重大案件侵权纠纷由地方管辖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教授陈瑞爱曾经在2014年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对于专利维权存在的“时间长、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问题印象深刻。

“应当进一步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有效制裁和震慑专利侵权行为,从而充分发挥快速解决纠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作用。”陈瑞爱对记者说。

对于这一问题,此次专利法修改时作出回应。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

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侵犯其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可以合并处理;对跨区域侵犯其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可以请求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马一德认为,新增加的这一法条,规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重大案件的管辖权外,对地域管辖的安排显然是采用了“行政执法属地管理”的理念。而在市场流通极其广阔、快速的今天,同一专利受到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禁止等的共同裁决和诉讼,不要说跨市,就是跨省级的比例也是很高的。如果按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大多数案件都要集中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来裁决,势必会导致案件大量增加,这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而言,是很困难的。

马一德建议,仍采用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重大案件管辖外,侵权纠纷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同时,对裁决结果之于全国的效力范围给予明确。


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管理和监督

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国专利代理机构已达2649家,执业专利代理师突破2万人。

作为整个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代理在支撑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这一行业也存在一些乱象,出现了无资质专利代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专利代理“挂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行为。

2019年5月,我国启动为期两年的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对专利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在7月9日举行的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说,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进一步深化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一个主要工作举措就是加大对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乌日图说,我国是专利申请大国,每年有大量的专利申请,围绕专利的申请产生了行政性收费和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中介费,存在收费项目多、收费标准高、收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乌日图指出,现在的一些专利申请程序中,代理和服务中介成了必经环节,不经过这些机构,很难实现专利申请,这是极不正常的行为。此外,在专利申请的总费用中,代理费超过申请费,这也是不应该的。对此,应当在法律中加以规范,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蒲晓磊)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