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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人大视察秦岭条例贯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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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7-15 12:12:56

原标题:太白县人大视察《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近日,陕西省太白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和城镇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城建环资委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对该县《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了视察调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党全、办公室主任亢振铭等参加视察,县发改局局长陈军岐陪同视察。

代表们实地走访查看了黄柏塬野生动物保护、秦岭违建拆除、太凤高速工程绿化、农业病虫害防治、太白国营标准化砂石厂建设、桃川镇、鹦鸽镇垃圾分类回收中转站及流沙崖村污水处理系统、石头河水源地、鹦鸽镇水电站拆除整治情况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代表们一致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秦岭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贾党全指出,秦岭是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功能。按照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遵循保护优先、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利用、严格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加快确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划定和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为经济发展空间创造良好环境。他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理解吃透《条例》内容,全面掌握《条例》规定,准确把握执法标准。二是严格遵守《条例》,加快镇区建设规划修订,尽快形成完整的规划体系,寻找发展思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统一,大力发展“稳菜、扩莓、培葡、育菌、壮蜂”等主导产业,探索实施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经营模式,实现绿色经济高速发展。三是涉及秦岭生态保护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依法担负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依法行政,建立顺畅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不同执法主体间要厘清权责边界,强化联动执法,推进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雷秀萍 李昕哲)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