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人大立法>>地方人大>>
舟山市普陀区人大为“最多跑一地”改革献策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浙江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7-09 13:45:45

继2018年、2019年持续跟踪监督“最多跑一次”改革之后,2020年,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大将监督触角拓展到其的延伸版-----“最多跑一地”。近日,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实地走访了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详细了解中心功能设置、内部流程、工作运行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心相关负责人关于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工作情况的汇报。

人大代表们对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最多跑一地”改革工作成果予以充分肯定。代表们认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工作是促进区域治理现代化的需要,也是整合政府资源、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更是方便群众办事的需要。在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完善运行机制、提升质效、优化服务上下了很大功夫,对推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发挥了较大作用。

代表们还指出,在当前社会矛盾客体复杂化、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的大背景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仍然任重而道远。针对全区当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存在的突出问题、百姓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下一步更强力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代表们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要筑牢社会矛盾多元化机制建设的地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面要尽快实现三个转化,即纠纷处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处置转化、从强势推进的人海战术向机制创新转化、从就事论事向源头治理转变。

二是要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作用。人民调解是维持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司法调解是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两道防线相互协调配合,才能更有效地化解矛盾。诉前,以人民调解员工作室为第一关口,负责案例处理,参与到涉及小额仲裁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等八大类案件的诉前调解中,经法院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从而使调解协议可以得到切实执行;诉中,把人民调解员列入诉裁队伍;诉后,通过示范性诉讼促进人民调解。通过全流程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真正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三是要充分发挥区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的牵引带动作用,将化解问题的触角伸向更基层的地方。要建立多级社会治理共同体,让群众的矛盾纠纷在其所处的区域内得到解决。各镇街道要建立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机制,以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为载体,加强镇街道综治科、司法所及各社区民生办的沟通协调,强化各类问题排查力度,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要制定依法维权工作机制,树立依法维权鲜明导向,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裁决及诉讼等途径反映合理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要建立多方参与和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借助手段多元、相互强化、整体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做实做细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与平安建设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