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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保护野生动物成为百姓心中的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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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20-06-23 14:19:41

吴屯乡阳角村位于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山北部的东溪水库中游,是村支委叶立华土生土长的地方。

年轻的时候,叶立华常常在村里就能看到许多在水库栖息越冬的水鸟种群,比如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中华秋沙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天鹅以及鸳鸯、白鹭、野鸭等水鸟。但是,随着垂钓人员增多,来往船只日渐频繁,现在这些水鸟很少来水库栖息越冬了。

6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到福建省南平市。在下午举行的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上,作为乡镇人大代表,叶立华结合基层工作向执法检查组提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建议。

“我们村就有村民发现野生熊仔后主动移交林业部门,像这类积极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事例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希望能够举办普法讲堂进村入户这样的活动,全面提升广大村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叶立华说。

武夷山市人大代表、洋庄乡人大主席陈芙玺说,自己在日常走访选民的过程中发现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有一个薄弱环节,就是在普法宣传方面常态化教育不够到位。“我们现在普法宣传主要集中在‘世界环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特定的日子。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丰富完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积极倡导不猎捕、不滥杀、不滥食、不笼养野生动物,提升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近年来,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虽然有所提升,但仍有个别经营者等认识不到位,对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及时。今年3月下旬到4月下旬,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也发现,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有待提高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从检查情况看,目前的普法宣传更多地依托每年的“爱鸟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日常普法宣传开展较少,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法治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方式不够多样、公众参与程度不够高,对滥食野生动物的危害性、严重性认识不够到位,一些人受“猎奇、炫富、滋补”等陈旧观念的影响,滥食野生动物的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鉴于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创新形式,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加大对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增强全民自觉守法意识。大力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参与建设、运营、管理,为公众提供专业化宣传服务。(朱宁宁)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