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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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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20-06-23 14:08:59

原标题:湖北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 

支持科研人员带项目留职创业 

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保护力度,改善经营环境,6月初,《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该办法施行15年后首次进行修订。

据悉,办法修订草案严格遵循上位法,比现行办法增加了17条,主要内容涉及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创新、权益保护等。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办法修订草案规定,各类金融机构应当对中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建立快速审批通道,压缩办贷时限,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落实专营机制、设立专营机构、网点服务升级等多种方式,发展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向县域和乡镇延伸网点和业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在创业创新和市场开拓方面,办法修订草案明确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创办中小企业,保留人事关系、社会保险、人员编制,五年内可回原单位;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增加科研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合作,通过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方式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有关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应创造条件向中小企业开放实验设施。(张红兵整理)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