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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调研论证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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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6-19 14:10:31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调研组召开专题调研论证会

6月18日全天,《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调研组召开条例修订专题调研论证会,重点围绕街乡、功能区安全生产执法权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两个专题进行论证交流。立法调研组成员单位、部分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街道乡镇以及专家学者等参加会议。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副主任委员李正斌、陶庆华,委员赵金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王爱声,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唐明明、贾太保,北京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立法二处处长王鸿剑出席会议。鉴于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会议采取加密视频会议的方式举行。

会上,围绕街乡、功能区安全生产执法权专题,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总队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市相关立法背景情况,朝阳、丰台、房山、大兴、石景山等区应急管理局及街道、乡镇参会人员围绕在《条例》中增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依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实施办法分别发言。

围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专题,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总队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市相关立法背景,朝阳、怀柔、顺义、延庆等区应急管理局围绕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现实需求及立法建议分别发言,专家学者也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在讲话中指出,安全生产事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系列专题研讨深入研究重点问题,对于条例修订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目前本市也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议处理好条例修订与其他专门法规规章之间的关系。另外,本市安全生产条例前期调研论证较为成熟,要密切关注全国人大上位法修法进程,抓紧进行法规修订的立项论证工作,并尽早着手启动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