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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汇报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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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20-06-16 11:18:22

原标题:重庆市副市长李明清在作情况汇报时建议 

设立全国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财政专项资金 

6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组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重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情况汇报。

重庆市副市长李明清代表市政府作情况汇报时说,近年来,重庆把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着力提升农机研发水平、持续强化农机质量保障、大力推广适用先进农业机械、加强和规范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扎实推动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落实落地、建立健全推进农业机械化制度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同时,在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深入学习宣传不够、农机作业基础条件亟待改善、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落实未完全到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

例如,李明清在提到“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落实未完全到位”这一问题时说,农机作业燃油财政补贴政策尚未正式出台,农机化科技知识宣传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公益性投入不足,部分适合丘陵山区作业的农机装备没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对于在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庆将进行有针对性地解决。

例如,将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健全联合攻关、技术融合和资源共享机制,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

李明清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庆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要求,继续把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作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坚持全程全面深化与分类分段突破并举、农机农艺融合并行、提升机械性能与改造农田宜机条件并重、装备大中型机械与装备小简新型机械互补、依靠技术进步与体制机制创新互促的策略路径,推动全市农机化后跨越式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00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

同时,李明清提出了一些工作建议。

李明清建议,采取硬招实招强力推动地方各级把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包括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纳入中央巡视地方各级党委关于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定期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地方各级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内容。

从制定法律实施细则的角度,李明清建议,对其中一些条款制定相应细则作出具体安排:围绕贯彻落实法律第二十九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机耕道路等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为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的规定,建议将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农机库棚等纳入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范围;鉴于西部地区省份财力有限,建议明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丘陵山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适当提高补贴比例、扩大补贴范围;围绕贯彻落实法律第二十八条关于“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的规定,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应政策措施。

李明清认为,丘陵山区普遍存在地块小且零碎分散、坡度大,大中型农业机械用不上,适用单型号机具市场规模偏小等问题,应支持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对此建议:

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设立全国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财政专项资金,国家相关部委畅通农田宜机化改造新增耕地的技术审查、数量认定和政策兑现渠道,建立农田宜机化改造新增耕地指标跨行政区域交易机制。

支持丘陵山区农业机械研发制造。设立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创新研发专项资金,支持丘陵山区现代农机装备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农机制造企业加快推进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

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增加丘陵山区各省区市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机具的数量,提高补贴资金使用额度,将更多先进适用的新型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蒲晓磊)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