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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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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6-08 16:48:51

原标题:24尾中华鲟放流长江口,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6月6日,既是《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的施行日,也是农业部规定的“全国放鱼日”,值此之际,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崇明区人民政府联合在长江口水域开展主题为“立法保护中华鲟助推长江大保护——《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施行暨2020年长江口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出席活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海林、副市长彭沉雷分别致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负春出席活动。

与会人员考察了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基地,调研中华鲟保护工作情况,并在长江口水域开展中华鲟增殖放流,先后放流中华鲟24尾,胭脂鱼2000尾等。通过增殖放流,可以促进水生生物增殖,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的群体,保护濒危珍稀水生生物,改善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中华鲟是一种大型溯河产卵洄游鱼类,为我国特有物种,被誉为“水中熊猫”,而长江口是中华鲟生命周期中唯一的、数量最集中、栖息时间最长的天然集中栖息场所。近年来,长江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栖息地破坏带来的影响日益明显,中华鲟自然种群的延续已面临严重困难。

上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长江大保护和关心支持中华鲟保护工作,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单一物种保护法律《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完善了中华鲟抢救性保护的法律保障和“长江大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体系。同时,上海率先实施长江流域(上海段)退捕制度,成立了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大保护、保护以中华鲟为代表的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开创了一个持续健康发展的全新局面。(作者:王心雨 摄影:方喆 展翔 王陆杰)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