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人大立法>>代表工作>>
朱列玉:完善机关运行保障制度体系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20-05-25 18:22:32

原标题:

朱列玉代表呼吁 完善机关运行保障制度体系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要切实保障,一般性支出要坚决压减,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禁铺张浪费。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应加快完善机关运行保障制度标准体系,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立法。

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党政机关,确保社会公众对公权力运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亟需制定一部法律,在保障事项上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朱列玉认为,“人”“财”“物”的有力支撑,是各级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行和有效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因此,要从人力、物力上给予党政机关必要的支持。如果机关运行中的公务支出等行为没有严格控制、无序膨胀,既浪费国家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同时也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

据介绍,目前以规范机关运行保障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法规有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党内法规有《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部门规范性文件则有200多个。然而现行机关运行保障领域却缺乏一部统一的法律,容易产生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之间协调性不足的问题。同时,现行法规制度的层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其权威性。

此外,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系统、不同部门之间的运行保障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制定一部相关法律作为总章程,一方面可以通过立法对现行机关运行保障领域的法律体系进行完善,提升各法规之间的协调性和权威性,促进执行力度,提升保障效果;另一方面可以继续完善当前机关运行保障标准体系,推动机关运行保障的标准化建设。”朱列玉说。(万静)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