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仁旺: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纠纷实效 |
【我要纠错】 | 【字体:大 默认 小】【打印】【关闭】 | ||
|
原标题:
廖仁旺代表呼吁 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纠纷实效
“人民法院案件数量激增,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这与诉源治理机制不优不畅、没有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有很大关系。”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蓝山县毛俊镇毛俊村党支部书记廖仁旺建议,合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必须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廖仁旺建议,要进一步畅通矛盾纠纷分流渠道,把“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要求具体化,建议在县区一级建立健全由县(区)委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导、政府支持、各综治成员单位和非诉解纷组织参加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调机构,在综治部门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分流中心,根据纠纷类型及当事双方意愿,合理配置调解资源。
廖仁旺呼吁,大力整合社会调解组织的力量。要不断健全完善“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递进式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建议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婚姻家事、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案件多发领域设立调解工作室,派驻调解组织,加强业务指导和经费保障,强化三调联动、诉调对接,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效。(阮占江)
责任编辑:张红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