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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陈仓人大出台加强审计监督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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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时间:2020-05-11 17:55:01

原标题:陈仓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的决定》

5月9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召开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的决定》,全面规范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监督的内容、程序、范围、方式、整改和结果运用,进一步增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和监督实效。

《决定》内容共十四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一是明确了区政府在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政府财政决算草案及其报告的同时,必须同时提出同期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根据审议情况提出审议整改意见,交由区政府整改落实,并于当年12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二是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可以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题报告,组织专项视察或者调研,开展专题询问、质询或者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三是明确了审计整改报告应当包括的五项内容和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的报告的三项要求;四是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后,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宣布,对满意度达不到组成人员半数的,责成区政府及被审计单位继续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再次报告;五是明确了对被审计单位不按期报告、不如实报告或者整改不力的,依法追求其主要负责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撤职案;六是明确了审计整改报告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决定》的出台,有效的克服了过去“重审议轻落实”“重审计轻整改”、审计结束后整改监督未能及时跟进的短板,为今后全面加强审计中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增强了刚性要求和硬性规定。(谭关林)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