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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审议检察公益诉讼须找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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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5-11 17:48:29

原标题:摸情况 找问题 献良策

——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公益诉讼这一概念进入了人们的视野。新时代,在建设法治千阳的进程中,千阳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体现了人大监督的权威和地位,也开启了公益诉讼崭新的历程。


实地调研摸情况

调查研究是掌握实际情况、获得正确认识的重要前提,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为了促进对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专项调研的顺利实施,确保调查了解事实的全面、客观,为常委会审议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3月下旬,常委会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集中1天时间,深入细致地对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展开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崔家头镇原宝汉高速项目部旧址、千河寇家河段、上店河段,实地走访查看公益诉讼监督土地占用、环境污染的复耕、恢复等工作成效。查阅了三年来公益诉讼各类案卷资料,详细了解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流程,集体观看了微视频《公益诉讼是个啥》动漫专题片。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详细听取了该院近三年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汇报,询问了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委政法委、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围绕如何发挥职能优势、共同参与公益保护进行了座谈交流。


客观公正找问题

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更要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深入研究,对症下药,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改进。结合调研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着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表现为:截止今年3月,县检察院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6份,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2件,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65件,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法院均已审结并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实现了立案、诉前检察建议、起诉全覆盖。

经过专项调研工作发现,公益诉讼工作同时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社会认知程度不高;二是办案质效有待提升;三是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四是公诉队伍有待加强。


对症下药献良策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调研组经过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并发挥集体智慧,数易其稿,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会上,各位委员、代表积极建言献策: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公诉意义。公益诉讼是全新的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高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二、强化宣传引导,着力营造执法环境。检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突出公益导向,及时发布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情况,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要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及有关媒体沟通协调,将公益诉讼宣传纳入普法范围,提高社会知晓度,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

三、加大办案力度,切实维护公共利益。要加强与县镇各级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建立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运用诉前程序推动问题的解决,及时、准确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体自行纠错。要抓好跟踪监督,加强对法院生效判决的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到位;对向行政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要及时监督、提醒,确保以法治手段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注重沟通协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快推进公益诉讼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与公安、生态环保、市场管理、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案件信息移送工作,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建立和完善外部协作机制,重点完善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以联席会议、案件双向咨询、协助调查等方式加强沟通,努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等制度,强化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多环节全面咬合,持续发力的工作局面。  

五、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办案水平。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专业化办案队伍,确保人员配备与职能拓展、业务增长相适应。着力提升线索发现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庭审应对能力,补齐业务短板。积极借助“外脑”, 采取外派学习、集中充电、内部实践、基层讲法等方式,对标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更新业务知识,提升办案水平,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公民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新途径,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有着广泛的适用前景。县人大常委会将自始至终予以关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红江如是说。

人大公益诉讼监督在行动……(隆丽君)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