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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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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4-17 12:27:48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多年来,海南省各级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积极探索和实践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人大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强化。


一、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人大监督工作认识不够。人大有的同志开展监督工作顾虑较多,对发现的深层次矛盾和实质性问题不敢动真碰硬,缺乏持续监督的韧劲,监督工作中存在重程序、轻实效的问题。“一府一委两院”有的同志把人大监督看成软任务,对决议决定的执行刚性认识不足,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重视不够,有的办理落实效果不是很理想。

(二)监督重点与新时代的要求存有差距。监督议题选定不精的现象依然存在,监督内容有时不能及时抓准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经济监督重点不够突出,切入点不够精准,如对产业政策论证评估、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营商环境量化评估、财政引导基金使用绩效、大企业集团培育等领域的问题关注较少。

(三)监督形式刚性不强。《监督法》明确规定了人大监督的七种形式,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选择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审查和批准、视察调研等“柔性”监督形式。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很少运用。

(四)监督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长期以来,人大的监督活动主要停留于发现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于是否整改以及整改成效如何,缺少规范化、刚性化的测评制度。因此,“一府一委两院”对人大监督整改的动力不足,达不到监督预期的效果。

(五)监督方式整合不足。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未能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二、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建议

(一)找准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重点

1、要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聚焦法律法规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工作。

2、要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重点围绕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产业政策论证评估、营商环境量化评估、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金融体系完善、大企业集团培育、土地等自然资源资产资本化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

3、要落实对政府预算决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重点审查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点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政府预算收入。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着力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建立健全人大监督体制机制

1、要完善党委支持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各级党委要重视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对重大监督活动,必要时以党委名义转发工作方案,协调解决人大监督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建立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监督计划、监督活动制度,确保人大监督工作与党委同向、同步。

2、要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支持人大对归口党委职能部门领导或管理的政府部门开展监督,政府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

3、要建立各方联动监督长效机制。对全局性的重要监督事项,如规章备案审查、国有资产监督等,开展省市县人大联合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探索建立审计机关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草案审查工作制度。

4、要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监督工作制度。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实施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等纳入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范围。全面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依法有序推进听取审议同级监察机关专项报告相关工作。

5、要完善整改落实机制。制定出台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意见办理跟踪监督办法,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简单应付、敷衍了事的单位,发回重办并组织跟踪检查。必要时,可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说明情况,接受询问或者质询,并将相关工作情况通报同级党委、政府。对个别整改难度大、时限长的问题,可列入下年度人大监督工作计划,开展持续监督,真正做到监督一个议题、解决一些问题、推动一项工作。

6、要探索建立财政预算项目初审听证制度,完善项目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编制透明度,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的公信力。

(三)改进人大监督的形式和方法

1、要用好用足监督法规定的监督形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各种监督方式的特点,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公开化。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形式,增强人大监督刚性。

2、要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专项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和第三方评估方式。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运用准确、翔实的案例和数据,紧扣法律法规查找和分析问题,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加强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强化跟踪问效。探索“问题清单制”,重点监督工作可通过执法检查报告附问题清单、审议意见附整改清单、清单跟踪监督销号的方式,督促被监督单位对照清单整改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处理结果。

3、要综合运用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把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有机结合,注重加强与各类监督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通过优势互补,形成以人大监督为主体、多方共同发力的监督格局。

4、要加强事后监督与全程监督相结合。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推动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事前主动介入,加强沟通,熟悉情况;事中积极参与,监督不代办,全方位了解掌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建言献策;事后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形式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