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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制定志愿服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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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20-04-14 13:03:35

原标题:专家建议制定志愿服务法 

化解应急突发事件中志愿服务风险 

从4月8日零时起,湖北省武汉市解除离汉通道管控措施。昔日繁华都市,正在慢慢复苏。

武汉从阴霾走向晴朗,离不开志愿者的守护——疫情防控期间,有两万多名志愿者参与到社区调研、物资运输等领域的志愿服务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莫于川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疫情防控期间,志愿者在医疗辅助、心理辅导、社区治理、交通协理、应急物流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承担了不小的特殊风险。

莫于川认为,为确保志愿者成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中与政府职业应急救援队伍并肩前行的同盟军、生力军,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议出台志愿服务法,对疫情等应急突发事件志愿服务中的诸多特殊风险进行有效辨识和化解。

“在疫情等突发事件中,留给社会反应的时间很少也很宝贵。对于有公信力和较强专业服务能力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在法律上给予充分赋权和赋能,赋予其自主发起专业服务的权限。”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环境与贸易研究中心主任李秀香说。


千万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

武汉封城期间,整座城市近乎停摆。

2月3日,共青团武汉市委发布公告,决定面向全市招募一批疫情防控青年志愿者。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至2月29日,服务岗位包括医疗救护、便民服务、心理援助、交通运输等。

通知发布后,7万多名市民报名,经过审核并根据实际需要,两万多名志愿者上岗,由各社区具体组织和动态管理。

事实上,在通知发布前,就已经有不少志愿者参与到了疫情防控工作中。通知的发布,更是让此前犹如星星之火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整个城市形成了燎原之势。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蔡学恩也是志愿服务队伍中的一员。在报名到社区当志愿者之后,蔡学恩承担起了运送蔬菜、劝解居民、值班查岗等任务。

“今天扎扎实实六个小时的志愿者工作。戴的医用手套都被汗水浸湿了。回家后脱掉手套,天啊,手指都起泡了,像酒精染的一样疼……”蔡学恩曾经在微信朋友圈写下这样的日记。

据媒体报道,疫情防控期间,湖北共有60多万名志愿者活跃在社区、村庄,开展卡点值守、物资保供等服务。

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场景,在全国各地都是一种常态。

湖南组织了140多万名党员、巾帼、青年、科技、文艺等各类志愿者;辽宁有150多万名志愿者通过各种形式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河北有200余万名志愿者投身到疫情防控中;浙江有280多万名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河南有近300万名志愿者踊跃参与社区(村庄)防疫、交通站点检查疏导等活动……记者梳理相关数据后发现,截至今年3月,多个省份的志愿者数量都是上百万名。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上千万名志愿者投身于应急志愿服务,成为一支抗击疫情的重要力量。他们用奉献精神和专业态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巨大贡献。”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说。


志愿服务中存在特殊风险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令人惋惜的是,一些志愿者没能看到这样的成果。

54岁的武汉志愿者何辉,在疫情发生后就加入到志愿者车队中,承担起义务接送医护人员下班的任务,说自己这是“有一份力量就出一份力量”。但不幸的是,何辉在志愿服务时感染了新冠肺炎,在2月3日去世。

这样的悲剧,并非个例。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有太多的志愿者倒在了抗疫战场上,没能看到“冬去春来”的景象。

“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具有紧急性、特殊性和风险性等特征,这使得志愿者在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过程中充满挑战、易受伤害。”莫于川说。

莫于川指出,根据工作内容和发挥功能的不同,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可分为医疗辅助、心理辅导、社区治理、交通协理、应急物流等类型,每一类型志愿服务所面临的特殊风险都不可忽视。

“医疗救助类志愿服务的风险自不必言,志愿者因为要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直接或近距离接触,有着较高的风险。即使社区治理类志愿服务,也因为在社区秩序维护过程中要面对一些不确定因素,也存在一定风险。”莫于川举例说。

此前,曾有学术机构作过调查,在我国既往的志愿服务活动中,一半左右的公益组织没有给志愿者买过保险,10%左右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受过身体或精神伤害,大约9%的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曾不被理解或遭歧视。

令人欣慰的是,志愿者的风险得到了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广东采取兜底措施,联合保险公司等提供约13.5万份专属保险,基本上实现了全覆盖,此外还设立了100万元的志愿者关爱基金,建立起兜底安全网。

莫于川认为,长期以来,志愿者的风险普遍存在且保障不足,这一点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表现得尤为突出。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定志愿服务法,补齐这方面的短板。

“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等一些好的做法,可以进一步加以完善。例如,可以通过商业保险、社会专项捐助等市场机制与政策补贴、政府购买、政府兜底等行政机制相结合,分担、转移和降低参与志愿服务的特殊风险与损失,从而进一步完善应急志愿服务保险机制。”莫于川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认为,应当制定志愿服务法,规范志愿服务的经费保障和风险防控。例如,鼓励保险企业研发有针对性的保险,满足志愿服务的需要,同时政府指导建立多种来源的基金,支持志愿服务的开展,救助服务中产生的权益损害。


完善培训机制提升专业性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志愿者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中国志愿服务网的“全国志愿服务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实名志愿者总数已经达到1.62亿。

志愿者数量大幅增长的同时,志愿服务的专业性也越来越强。

“近年来,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日趋专业化,志愿者的专业化水平越来越受重视。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志愿者的培训缺乏相应规范,对培训时数和培训内容都没有严格要求,甚至许多服务机构常常忽视志愿者培训。对此,应当在志愿服务法中明确作出规定,对此进行规范。”莫于川说。

莫于川指出,考虑到志愿服务的专业性,应当在招募环节就作出规定,对于不同类型应急志愿者的招募,应明确相应的招募条件。包括设计简明完善的招募登记表格,明晰志愿服务的报名条件,对志愿者的专业技能及身体健康状况作出门槛规定。

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志愿者培训机制。

莫于川说,应急志愿者要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其前提是必须做好人员培训。通常而言,培训分为专业类培训和一般类培训,应结合不同类型应急志愿服务的风险特点和实际需要,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从而有效提升应急志愿者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突发事件发生后,越早应对就越能降低损失,有了充分的法律赋权和赋能,志愿服务组织才能在第一时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与政府各部门进行高效联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共危机协同治理,更好地保障社会和公众利益。”李秀香说。

汤维建同样建议在法律中明确作出规定,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主要解决身份资格、普及教育、专业培训、常规演练、应急服务等问题。 (蒲晓磊)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