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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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3月24-25日,福建省连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连城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到文亨、莒溪、罗坊等乡(镇),实地察看了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和梅华鹿、豪猪、棘胸蛙、竹鼠等养殖场所,与乡村干部、人大代表、养殖户进行座谈,并听取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情况报告。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及各部门、各乡(镇)所作的工作,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作出的成绩予以肯定,并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县、乡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及全国、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通过宣传牌、标语、广播、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增强全体公民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社会氛围。
二要加大管控力度,进一步强化监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区域监测,收集野生动物活动情况,落实辖区内野生动物驯养场的监管,实时报告疫病情况,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要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执法。认真排查辖区内可能存在滥猎野生动物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强化联合执法,组织林业、市场监管、森林公安等部门对农贸市场、农家乐、饭店等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严密防范动物性疫情,加强野生动物养殖场所管理和宣传教育,督促其落实防疫工作。
四要坚持疏堵结合,进一步引导转产。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排查我县野生动物养殖场所目前的经营状况,做好养殖农户的思想工作,积极帮助养殖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探索建立解决农户经济损失的措施和方法,减少养殖户的损失。
五要坚持调查研究,进一步发现问题。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多方面了解存在的问题困难及解决问题的措施,为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张红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