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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仁市人大调研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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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时间:2020-04-02 16:09:57

原标题:兴仁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3月30日,贵州省兴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兴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国美、副主任张普华,市人大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潘家庄响水水库、下山镇自来水厂实地查看了库区建设、水质监测系统运行等情况,市水务局、市供水公司负责同志汇报了库区建设、自来水厂运行等情况。范国美在调研时指出,水资源是广大群众提高生活质量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要素,要因地制宜,科学有效、合理布局,高效利用水资源。她强调,要在建管用并重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相关手续及配套设施,在抓好库区、水厂建设的同时,要创新管护机制, 压实建后管护责任,充分发挥效益;要科学有效、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确保建成的水库水厂“用得好、管得好、长受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服务好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保障。调研组一行还到屯脚镇、巴铃镇自来水厂实地调研,了解自来水厂运行、管理等情况,并在兴仁供水公司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积极踊跃发言,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具体意见建议。此次调研为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会前调研,调研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形成调研报告供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此项报告时参考。

张普华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作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确保全市供水安全稳定,让群众喝上安全水、干净水、放心水。要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提高群众水资源保护意识。要认真落实好“三项制度”和“三个责任”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农村饮水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运行管理责任。要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举一反三,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要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费收缴管理机制,促进供水工程长效运行。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项目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夯实全市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兴仁市人大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委,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市水务局、疾控中心、供水总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何厚钦 王礼忠)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