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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大持续监督水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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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3-24 1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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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人大:市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水环境保护工作

3月22日是第28届世界水日,也是第33届中国水法宣传周的第一天,广东省揭阳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法治思维履行职责,持续有效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的监督力度,全力助推打好碧水保卫战。

近年来,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水污染防治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展、练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情况等报告10项次,作出决定8项;表决批准支持生态环保建设资金;组织开展对水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活动28次,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7次;省、市人大代表提出涉及生态环保建议意见25件。


突出良法善治

推动法律法规制订实施

作为广东省第二批确定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在启动立法权时间短、立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将有限的立法资源充分用于做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工作,以“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进行立项,制订并实施了《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顺应并满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揭阳市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形势需求和工作需要。同时,在加大执法检查工作中,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推动政府部门更好改进工作、提升效果,不断促进良法善治。


紧盯治理目标

让水污染治理工作监督常态化

围绕水环境治理目标,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建立健全治水监督工作常态化机制,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一方面,通过审议年度环保报告推进治水监督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自2019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每半年专门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报告。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前,市人大常委会都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深入全市各地调研揭阳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以及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的总体状况,直击主要存在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还于2019年专门制订印发了《关于加强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的方案》,重点围绕水污染防治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监督调研,全力推进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另一方面,加强对国家、省考核断面水质变化情况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环保部门定期报送考核断面水质变化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推动解决问题。


注重上下联动

凝聚监督强大合力

在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在练江流域建立的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围绕练江流域内重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立监督台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活动,多次组织揭阳市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建议意见,有效推进练江污染整治工作。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揭阳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据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1月22日公布全省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2019年揭阳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变幅全省排名第4名,改善幅度达22.02%,2019年全年新增镇级污水处理能力5.685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907.67公里,目前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能力62.1万吨/日。榕江国考断面水质明显提升,练江水质基本告别黑臭状态,建成区5条黑臭水体治理基本完成。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按照全市年度工作要点,认真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能,服务大局,关切民生,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