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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晓蓉:解决中小学教师职称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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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3-04 11:00:00

原标题:解决中小学教师职称瓶颈

1986年5月《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颁布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相关工作和任务得到了明确,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逐步得到全面、深入的开展。2015年8月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成为现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纲领性文件。解决了过去职称评审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但是,推行新的政策以来,我省很多地方,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还存在许多根本性问题。

一是难评。高级职称比例太少。目前有的地区高级、中级和初级教师的比例严格控制在1:3:6。上中级难,上高级就更难。很多学校多年没有中高级职称评审名额,甚至很多县区多年没有进行中高级职称评审。二是难聘。虽然《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中小学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但由于以前的评聘分离,职称评定打空炮,造成了许多学校评上中、高级职称的人数远远超过了设岗数,很多手持中高级职称证书的人员陷入漫长的等待之中,多年无法被聘上应有的岗位,有的直到退休了也没有被聘用,很让人无法理解。三是倦怠。中高级职称评聘的无望,很多教师缺少了向上的动力,产生了职业倦怠,甚至很多老师想方设法离开教育岗位,造成优秀教师,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的严重流失,导致教师队伍的不稳定。为此,建议:

一是做好未聘教师聘用工作。尽快将已获得中高级职称的教师聘用到相应的岗位,解决前期评聘分离时遗留问题。建立聘用岗位考核长效机制,做到优者上,庸者下,让更多的教师获得职业幸福感,让有真本事的教师得到职称评价系统的肯定。

二是研究调整职称评聘岗位设置比例。根据各地区情况,调整职称评聘比例和标准,保证大多数教师有晋级职称的机会。有机会才有促进。建立正常的年度职评机制,让所有有追求的教师有明确的专业发展目标和方向,也要让没评上的教师能够专注教学。

三是简化评选程序。评选流程要科学,材料要简洁。职称评定,大量的材料准备牵扯了参评教师很多精力,不利于教师正常工作,也不利于其积极性的发挥。

四是评选政策要相对稳定。职称评定的标准要保持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整体评价标准的一致性。经常性的标准变化,会让教师无所适从。例如:有的地方对学历对口的标准改变,让很多教师从以前合格学历变成不合格学历,再进行二次同等学历进修,造成时间和精力的双重浪费。(江苏省人大代表、淮安市淮安区中小学体育技能培训中心主任 管晓蓉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