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审 |
【我要纠错】 | 【字体:大 默认 小】【打印】【关闭】 | ||
|
原标题: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审
增加应对突发事件物业管理责任
2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
草案二审稿规定,发生突发事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各项紧急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人员开展各项应对工作。物业服务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服从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落实应急预案以及各项应急措施。
草案二审稿还规定,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制度要求。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荣梅在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时说,有意见提出,当前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做好各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很有必要。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了上述条款。 (王斌)
责任编辑:张红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