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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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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2-27 15: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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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最高十年徒刑的基础上再加重

2月26日,广州市新闻办举行健康生活和生态保护新闻通气会。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律师协会、暨南大学、省餐饮协会等相关负责人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主题发布,邀请专家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导向,确立了全面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更加严格监管和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毕亚林在通气会上对《决定》进行法律层面的结束。毕亚林说,表示这是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公共卫生安全。“原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重点保护范围限定于濒危、珍贵野生动物,主要是从延续物种的角度考虑。而本次出台的《决定》既着眼于保护野生动物,更多的是从保护人的角度出发。”毕亚林说,“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该《决定》是疫情发生后中央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及时回应。”

“俗话说,没有食用就没有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是产生野生动物捕杀和非法交易的最大诱因。因此《决定》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交易,一个是滥食,应对办法,交易的要全面禁止,滥食的要坚决革除。”毕亚林说。

“《决定》共有八条,条款虽少,但释放的信息量很大,影响面极广。对于保护范围,下面我从两个层面说明。第一个层面是食用,《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这里面有两类不包括在内,为了便于理解,我们不列举哪些不能食用,因为这个量很大,世界上有动物种类100多万种,在我国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也有2000种之多,所以我们只列举哪些可以食用。一是《渔业法》规定的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可以,但原有法律规定禁止的除外。二是《畜牧法》规定的家禽、家畜可以食用(主要有猪牛羊鸡鸭鹅等),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全部列入禁食范围,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第二个层面,关于非食用性利用,因科研、制药、展示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可以利用,但需要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这样规定,使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的各个环节全链条被禁止,彻底斩断野味到餐桌的全部路径。”

毕亚林从处罚力度的角度对《决定》进行解读时表示,《决定》明确,一是要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二是对《决定》中增加的违法行为,主要是食用,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规定明确,交易和食用都是违法行为,根据《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原来猎捕、生产、经营、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罚款最高可达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10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现可在这个基础上再加重处罚。”毕亚林说,“而食用野生动物在原有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现在明确食用都将被追究违法责任。这些看似冷冰冰的生硬的法律条款,它实质传递的是立法者对人民群众保护的强大心愿。”

毕亚林还提到未来还有待完善的工作。“一是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要尽快制订具体举措;二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要进行修订,和《决定》精神要一脉相承。三是《决定》的出台一定会对一些曾经许可的野生动物养殖主体产生影响。我们都知道一些扶贫工作对象,有进行养殖动物的脱贫方式。我们相信政府会加强引导,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协助其转型。”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