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去年审议地方性法规2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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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甘肃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悉,2019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地方性法规22件,其中制定、修改和废止16件;审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0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3项,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调研9次。
2019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修订环境保护条例,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细化上位法条款,强调禁止性规定,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着眼长城及其环境风貌的保护、抢救、利用、管理,制定长城保护条例;顺应绿色发展、循环发展需要,废止了部分条款已不适用的资源综合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条例。
今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修改水污染防治、中医药、中小学校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文明行为促进、养老服务、清真食品管理等法规,清理修改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规,严把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计划。 (赵志锋)
责任编辑:张红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