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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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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20-01-21 11:22:10

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向大会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指出,内蒙古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决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那顺孟和说,内蒙古制定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首次尝试区域协同立法,通过了鸟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立起乌海、鄂尔多斯、阿拉善三地联防联控联治的生态协作机制。批准了设区的市草原保护、污染防治、禁牧休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一批生态领域法规,为守好内蒙古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开出“法治良方”。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严格对照法律条文,查找治水管水短板,明确指出规划编制和执行不严不实、饮用水水源地划定监管不规范等8个方面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切实扛起政治、法律、社会责任,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把河湖长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把城镇污水处理“三率”真正提升上去,坚决管住排污口,坚决管好水源地,坚决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坚决严控超采地下水。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査组还对“一湖两海”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就呼伦湖水生态治理情况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科学研判呼伦湖水量和水质变化的真正成因,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合理设定治理目标、考核目标和改进考核办法等需要国家层面解决的建议。 (颜爱勇)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