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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学喜:激发“三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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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政协报发布时间:2020-01-16 10: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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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学喜委员:激发“三农”活力

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因此,2020年部署“三农”工作的着眼点、目标要求及其执行的总体效果和运行质量,是决定能否从根本上夯实“三农”的基础地位,以确保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备“压舱石”功能,并成为支持我国逐步并最终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石。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扎实推进农村重点领域的改革,特别是制定农地延包制管理办法和基于农地“三权”分置的农地制度深化改革,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以及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这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改革具有战略性和方向性,其重点在于激活几个关键要素、主体和政策。

激活农村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基本生产要素。激活要素事实上是市场能否被激活和要素所有者、经营者能否被激活的基础与关键。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改革。

激活农村各类经营主体。激活农村经营主体必须以充分赋权于经营主体为前提。因此,必须通过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深化农村经营制度改革,依法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益和经营权利,才能保障农民在市场竞争中拥有平等的主体经营权。

激活农村市场,以便充分发挥市场在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重点,支持形成有利于激励农村要素自由流动、产权有效配置、竞争公平有序的有效市场环境。同时,要重视以推进政府职能转换为动力的改革,改变政府干预过度与包办过多的状况,形成政府与市场的合理分工体系。

激活“三农”政策。我国已经出台诸多旨在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其中一些政策缺乏活力或未被激活,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运行中难以发挥有效的激励或规制作用。因此,激活政策本质上是要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来激活政府,即要求政府要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形成政府既能在“市场失灵”时矫正市场或替代市场,又能在“市场有效”时充分发挥或放大市场的作用。

激活城乡互动发展。中央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逻辑关系表明,补齐“三农”发展短板的重点与任务自然在农村,但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促进实现城乡人口交互流动与优化整合过程中,还必须重视拓展“三农”治理的视野。既要重视农村内部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又要重视新型城镇化导致乡村治理外部环境的改善和影响。

从破解城乡二元治理结构的体制机制视角看,我们必须以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配置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创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联动、区域公共服务配置体制改革联动,且城乡体制逐步并轨和趋于均等化的制度安排,才能激活农村各种要素、各类主体和各项政策,才能形成有助于城乡人才、技术、资本乃至产业融合发展的治理结构,增强农村凝聚人心、汇聚人才的感召力,为促动农业及农村社会发展奠定经济基础。也就是说,必须将农村置于城乡融合、城乡一体架构中加以推进,必须以新型城镇化战略来引领“三农”治理工作升级,构建“以城带乡”“以城兴乡”“城乡互促共进”的美丽乡村治理结构,促动农业及农村社会发展的社会基础。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