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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大落实街道人大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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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1-14 11:18:00

原标题:宁波市江北区人大“三落实”做好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宣贯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视频会议精神,实施好《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近期,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议暨街道(镇)人大季度例会,将2020年定为“条例贯彻实施年”,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在会后立即行动,以“三落实”做好条例前期宣贯工作。

一是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整理视频会议梁黎明主任讲话精神和条例主要内容,由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各街道工委分别向区委常委会、各街道党工委作了汇报,争取党委支持,尤其是对居民议事会制度和街道预算监督两项工作的支持,从上至下合力推进街道人大工作规划化。

二是落实条例宣传活动。在区、街道(镇)各级代表微信群、公众号上传视频会议精神和条例原文,向区、镇两级代表传达学习。各街道工委及时制作横幅、宣传板在社区、村、代表联络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等地进行展示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宣贯,掀起人大干部、人大代表、街道干部的条例学习潮,快速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

三是落实条例“法定动作”。迅速行动,做到条例“一施行即实施”。1月份人大常委会增加议题,审议各街道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建立区—街道人大工作交办机制,年初明确需要上下联动的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监督等工作,由区人大办发文进行交办。各街道工委将一季度一次的工委会议列入街道工作计划,与区人大季度例会制度有效衔接,并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交办的工作着手制定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