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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加强干部任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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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人大网发布时间:2020-01-08 17:40:59

原标题:台州市椒江区人大“三个性”加强干部任后监督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常委会评议加强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做法已有近十年。十年间,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制度,在监督的规范性、创新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促进人大任命干部依法履职。

在规范性上下功夫,程序更加严谨。制定并根据实际修改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法院副院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履职评议办法(试行)》等,对干部任命以及任后监督评议的对象、内容、方式、标准等进行了规定,干部任后监督程序更加明了,评议更加透明,结果更加公正。

在创新性上下功夫,监督更加精准。变更监督主体,将对政府组成部门的履职监督转换为对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履职监督,主体更明确,责任更明晰;扩大调研范围,从被评议人员单位内部人员扩大至其服务对象,以问卷调查、交流反馈等方式佐证调研结果,全方位立体式地了解评议对象履职情况。

在有效性上下功夫,整改更加扎实。注重共性问题收集,从个人的共性问题拓展至单位甚至群体的普遍性问题,从“以点带面,以小见大”的角度,拓展评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整改意见落实,跟踪被评议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促进干部履职能力提升;注重评议结果运用,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向组织部门通报,并要求被评议干部将落实整改情况纳入次年履职报告内容。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