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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协制度供给推进“中国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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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政协网发布时间:2019-12-26 14:56:54

原标题:以人民政协制度供给推进“中国之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因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有效的制度供给。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存在深度的逻辑契合,是“中国之治”迈向新境界的制度供给。

人民政协的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地覆盖了全国各族各界群众,与我国人口的庞大规模和复杂构成相适应,尽可能广泛地了解并反映各方意见,有益于党的科学决策,提升国家治理绩效。人民政协制度是党的领导、国家政策和社会力量多元参与主体的重要交汇点,贯通并平衡着党的治理、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

制度的自信要建立在制度自觉的基础上。对我国制度的自觉就是意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相较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同时也不否认制度设计和安排中仍有需要改善的地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要将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就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增强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性,坚定政治站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最大的优势,需要贯彻在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在制度建构层面体现出党的战略理念和组织原则。在人民政协中,政协党组在政协的运行中要发挥把握方向、掌管大局的重要作用。同时,党员委员和政协机关中的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增强责任感,主动积极地结交党外朋友。

健全协商规则,优化协商程序。程序性已经成为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特征,也是协商民主的鲜明特点。要对协商的每一环节进行针对性的完善,规范协商议题的选择和协商参与人员的确定机制,健全协商规则的制定,构建协商讨论促进共识的协调机制,加强后期反馈和跟踪督办程序保障。

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人民政协自建立以来已经走过了70年岁月,积累了成熟的协商经验。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在内的协商形态日益出现,形成纵横交错的中国协商民主制度体系。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并与其它协商方式相互配合、互相促进,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发展。

(作者张安冬系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讲师,天津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师团专家成员)

责任编辑:张红兵